关键词:
招教考试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的公告
宣讲时间:2016年12月1日9:00
宣讲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厅二
(注明: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广元市教育局一起进行招聘)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6名教师补充到旺苍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免费师范生,包括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免费师范生。所有报考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旺苍县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旺苍中学:语文、数学、化学、地理各1名,东城中学:语文、数学各1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旺苍县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2、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如实填报《旺苍县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免费师范生相关合同。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语文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语文)”。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任教学科),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聘用前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整个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六、考核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核招聘形式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如下:
在每个报名点报名结束后,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试教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时间15分钟,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
由考核组分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计分,本次招聘整个面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岗位数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书。
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超过公开招聘开考比例3:1的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招聘。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七、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经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报考者报名时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公示无异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7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教科局:4204579
旺苍县人社局:4220048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局:4203145
附件: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2.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3.2016年旺苍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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